2017-10-11
据报道,欧盟就防范过多中国廉价进口商品的新规达成一致意见,从而结束了围绕与中国贸易关系的长达18个月的争议。
欧盟和中国的许多其它贸易伙伴在是否给予中国“市场经济”待遇的问题上一直争论不休。中国政府称,从2016年底开始,即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(WTO)约15年后,中国即应享受“市场经济”待遇。
欧盟执委会、各成员国政府和欧洲议会议员的代表们在记者会上表示,在数次协商未果后,他们 终弥合了分歧。
在决定是否征收进口关税时,欧盟将对所有WTO成员国同等对待。
但如果认定价格出现“重大市场扭曲”,比如国家过度干预,那么欧盟将视例外处理,这种例外情况料涉及一些中国企业。
直到目前,中国一直被给予特殊的“非市场经济”待遇,意味着如果中国的出口商品价格低于第三方国家如美国,欧盟调查人员则认定其出口价格被人为压低。
中国去年针对欧洲和美国的贸易保护措施向WTO提起申诉。
欧盟执委会认为,针对中国的规定需要发生改变。这意味着在遵守WTO规定和保护面临倾销威胁的欧盟企业之间寻找平衡。
“我相信我们实现了这两个目标,”欧洲议会贸易委员会主席Bernd Lange在达成协议后表示。他还对可能针对社会和环境倾销展开新的调查表示欢迎。
包括欧洲议会许多议员在内的批评者表示,新规定把举证责任从中国企业转移至欧盟企业,这导致采取措施更加困难。
欧盟执委会则称,举证责任并不会转移,因为其将针对各国发布报告,判定他们的市场是否被扭曲。